为了加强和推进《疑难病杂志》编排格式标准化、规范化,便利编辑和出版工作,并适应网络化、数字化信息交流的需要,特根据有关国家政策法规及国家标准,结合本刊专业特点制定本规范,以便于编委、通讯编委和编辑参照执行。
1 引用法规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2011-03-19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0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84-0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1984-06-09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2010-12-24
新闻出版总署.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04-15
新闻出版总署.期刊出版形式规范.2007-04-12
新闻出版总署.期刊出版管理规定.2005-09-30
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1992-07-07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关于血压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1998-07-27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788—1999 图书和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
GB 3259—1992 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
GB/T 9999.1—2008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第1部分:CN
GB/T 9999.1—2008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第2部分: ISSN
GB/T 16827—1997 中国标准刊号(ISSN部分)条码
GB/T 3179—2009 期刊编排格式
GB/T 13417—2009 期刊目次表
GB/T 11668—2001 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的书脊规则
GB/T 3860—2009 文献主题标引规则
GB 3469—1983 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
GB 6447—1986 文摘编写规则
CY/T 35—2001 科技文献的章节编号方法
GB/T 7713.1—2006 学位论文编写规则
GB/T 7713.3—2014 科技报告编写规则
GB/T 7714—2015 信息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 3100—1993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1993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 3102—1993 (所有部分)量和单位
GB/T 15834—2011 标点符号用法
GB/T 15835—2011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GB/T15834—2011 中国人名字母拼写规则
GB/T16159—2012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局. 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 1984-12-25
GB/T 3358.1—2009/ISO 3534—1:2006 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1部分:一般统计术语与用于概率的术语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7408—2005/ISO 8601:2000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 13734—2008 耳穴名称与定位
GB/T 12346—2006 腧穴名称与定位
GB/T 23237—2009 腧穴定位人体测量方法
GB/T 16751.11997 中医临床诊疗术语 疾病部分
GB/T 16751.2—1997 中医临床诊疗术语 证候部分
GB/T 16751.3—1997 中医临床诊疗术语 治法部分
2 刊 名
2.1 中文刊名:疑难病杂志;英文刊名:CHINESE JOURNAL OF DIFFICULT AND COMPLICATED CASES,缩写Chin J Diffic and Compl Cas;汉语拼音刊名:YINANBING ZAZHI。
2.2 刊名应置于封面、目次页和版权标识页上便于辩识的突出部位,印刷格式应保持稳定。刊名不得与广告等其他内容混淆。
2.3 刊名不论在期刊的任何位置出现,必须保持一致。中文刊名不用缩写形式,外文并列刊名可以缩写为Chin J Diffic and compl
2.4 “疑难病杂志”为出版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刊名,任何他人无权使用,如需要改变刊名,应按有关规定报批。
3 版 式
3.1 开本采用国际标准大16开,标准幅面尺寸为210 mm×285 mm,允许差范围均为±1mm。如需要变更,应从新的一卷(年)的第1期开始。
3.2 本刊各期正文页码均为112页,卷末附有总目次或总索引。如需增减页码 ,应按有关规定报批。
4 封 页
封页包括封面、封2、封3、封4和刊脊。
4.1 封面
4.1.1 封面设计形式力求相对稳定,但可以考虑美观或广告布局的需要,变换色调和图案等。封面形式改变应从新的一卷(年)的第1期开始。
4.1.2 封面上应标明:刊名,出版年月,卷号,期号(出版增刊时,以“增刊”字样取代期号),责任者,中国标准刊号,国际标准刊号(ISSN部分)条码,相关二维码 。
4.1.3 封面上标识项目中的数码应按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
4.1.4 中国标准刊号用不小于5号字印在封面的右上角。ISSN、CN与数字之间应空同类字符一个字距。本刊为:
ISSN 1671-6450
CN 13-1316/R
4.1.5 条码置于封面下方靠近订口处,距订口及下切口均为1 cm,条码符号条的方向与装订线垂直。
4.2 封2、封3、封4
封2、封3和封4均可以视情况安排版权标识,或安排目次表,或安排广告,但版权标识和目次表的位置应相对固定。封2、封3、封4不刊登正文,不编入期刊的连续页码。封4下方印国内统一刊号(CN号)、邮发代号和定价。
4.3 刊脊
4.3.1 本刊为平订,应设计刊脊并排刊脊名称。刊脊名称包括刊名、出版年月、卷号、期号等项。
4.3.2 中文刊脊名称竖排,其中的数字排汉字。
4.3.3 书脊名称字体、大小、颜色、距离在同一卷的各期应保持一致。
5 目次页
5.1 每期均应编印中文目次页及英文目次页。目次页包括版头和目次表两部分。
5.2 中、英文目次页紧接封2专页编排,目次页所在的位置各期相同。如必要变更,应从新的一卷(年)的第1期开始。
5.3 目次页的版头标明刊名(英文目次页的版头可以仅标明英文刊名)、创刊年份、出刊周期、出版年月、卷号、期号。在标明“目次”字样下方排印目次表。
5.4 中文目次表的编排应按照GB/T 13417—2009的规定,列出该期全部文章的题名(包括副题名)、全部作者姓名(多作者时各作者间留空)、起始页码以及分栏编排的栏目名称。英文目次表可以只列出栏目及全部文章的题名、作者姓名和起始页码。作者超过3位时,仅列出前3位作者的姓名,后面加“et al”字。英文目次表应与中文目次表对应
5.5 分期连载的文章应在目次表中题名后加注“待续”“续一”或“续完”等字样。
5.6 目次表中栏目的排列次序一般与文章刊载的顺序一致,同一栏目内的文章按页码先后依序排列。
6 版权标识
6.1 本刊每期在目次项固定位置登载版权标识,内容包括:
a.刊名;
b.出刊周期;
c.创刊年份;
d.卷号(或年份)和期号;
e.出版日期;
f.主管者;
g.主办者及协办者;
h.顾问、总编辑、社长、主编;
i.出版者及其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网址等;
j.印刷者;
k.发行者及其地址、期刊邮发代号;
l.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m.广告分布登记号;
n.邮购地址;
o.定价;
p.期刊的版权归属;
q.其他。
6.2 同时在英文目次页刊登英文版权标识。
6.3 编辑委员会成员每年刊登2次。一般刊登于第1期和第7期的适当位置。
7 卷、期、页码、页眉和栏头
7.1 本刊依次分卷期出版,每年出版1卷。构成期刊一卷的各期依序连续编期号。卷号和期号用阿拉伯数字编码。在一卷的最后一期,在封面或目次页注明“卷终”字样。
7.2 每卷各期的正文部分依序连续编页码。
7.3 页码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标注于每页的上方切口侧。
7.4 每期正文的首页和翻开的右页,均应为单数页码。
7.5 每篇文章避免分散跳页排印。如确有必要,应在中断处注明“下转第X页”,在接转处注明“上接第X页”。文章转页只能转一次,且只可顺转,不可逆转。
7.6 页眉系指版心以外的空白处(天头)。正文部分在页眉标示有便于读者迅速识别的必要项目,即中、英文刊名、出版年月、卷号和期号,外文并列刊名可使用缩写。如,疑难病杂志2020年1月第19卷第1期 Chin J Diffic and Compl Cas, January 2020, Vol.19 No.1。
7.7 期刊正文部分设栏头,栏头用词应与目次表中的栏目词一致。栏头一般应标注在每篇文章的文题右上方。如果同一栏目的文章连排,栏头可以排在该栏首篇文章的文题上方,而无需每篇文章的文题上方均排印栏头。
8 题名
8.1 题名应以准确、简明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使用具有主、谓、宾结构的完整语句。
8.2 题名用词应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
8.3 题名应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等,也不应将原形词和缩略语同时列出。
8.4 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
8.5 一般不设副题名。确有必要时,推荐用冒号“:”将副题名与主题名分开;或者用与主题名字体、字号不同的文字排印副题名,以示区别。采用后一种编排格式时,在目次表中主题名与副题名用冒号“:”隔开。
8.6 题名转行应保持词语的完整性,避免将一个意义完整的词拆开转行。虚词(如“的”字)应尽可能留在行末,而连接词(如“和”“与”“及其”等)不宜留在行末。
8.7 题名不得排在页末而不接正文,即避免背题。
9 作者署名和工作单位
9.1 文章都应有作者署名,它是文责自负和拥有知识产权的标志。
9.2 作者姓名置于题名下方,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集体作者名称列于题名下,其执笔人、成员姓名可标注于文末。简讯等短文的作者姓名标注于文末。
9.3 对作者应注明其工作单位全称(到科室)、所在省市名(省会城市可以略去省名)和邮政编码,置于作者姓名下方,并用通栏细线与作者姓名隔开,不同单位之间用分号“;”隔开。
9.4 署名作者在2人以上及以集体作者署名时,应标注通信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 )。
9.5 英文摘要中应列出全部作者;国内作者姓名按GB/T15834—2011《中国人名字母拼写规则》的规定拼写。姓在前,复姓或双姓应连写,首字母大写;名在后,首字母大写。姓与名之间空一格。对于复姓或双名的汉语拼音音节界限易混淆者,应加隔音号“’”。少数民族作者姓名按照民族习俗,用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分连次序依民族习惯。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作者姓名的书写方式应尊重其传统习惯。外国作者的姓名写法遵从国际惯例。
9.6 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单位与中文一致,单位名称后写出所在省市名和邮政编码,并在邮政编码后写出国名“China”。单位名称与省市名之间以及邮政编码与国名之间隔以逗号“,”。作者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9.7 英文摘要中作者及其单位均采用斜体。
10 摘要
10.1 除短篇报道栏目、消息类文章外,全部文章(包括实验研究、临床研究、调查研究、综述)均应有中、英文摘要。
10.2 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研究型文章应写成结构式摘要,必须包括研究的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建议前瞻性临床试验研究的论著摘要应含有CONSORT(Consdidated Standards of Reporting Trials)(http://www.consortstatement.org/home)列出的基本要素。综述类文章应写成指示性摘要。
10.3 摘要应着重反映新内容和作者特别强调的观点,不要简单地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
10.4 摘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不列图、表、公式,不引用文献, 不加评论和解释。
10.5 摘要中首次出现的缩略语、代号等,除了公知公认者外,首次出现时须注明全称或加以说明。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语译名的术语,可使用原文或在译名后括号中注明原文。
10.6 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但为了对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详于中文摘要 。一般中文摘要300字左右,英文摘要200个实词左右。
10.7 中文摘要一般置题名和作者姓名下方,英文摘要(含英文题名、汉语拼音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置中文摘要的下方。摘要前冠以“摘要(Abstract)”字样,并采用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排印,以示区别。
11 关键词
11.1 关键词是为了便于作文献索引和检索而选取的能反映文章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每篇论文选取2~5个关键词。多个关键词之间以分号隔开。
11.2 关键词应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NLM)的MeSH数据库(http://www.ncbi.nlm.nih.gov/mesh)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使用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表(MeSH)》。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中医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
11.3 英文摘要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中、英文关键词用显著字体分别排在中、英文摘要下方。“关键词(Key words)”字样黑体排在行首。
11.4 无摘要的文章,关键词排印在正文前。
12 临床试验注册号
12.1 为了增加临床试验信息的透明度,提高临床医学研究的质量及公众信任度,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004年开始积极倡导并大力推行临床试验注册制度。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在2004年10月更新其《向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时,提出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其成员期刊只发表在公共试验注册机构注册的临床试验报告。我国医药卫生期刊也应逐步实施只发表经注册的临床试验报告。
12.2 临床试验注册号应是从WHO认证的一级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获得的全球惟一的注册号。
12.3 临床试验注册号排印在摘要结束处。以“临床试验注册”(trial registration)为标题(字体、字号与摘要的其他小标题相同),写出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
13 DOI
13.1 数字对象标识码(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DOI),是在数字环境中的一个永久性的标识码,用以标注文章,便于读者在网上获取。
13.2 DOI 的编码方案由两部分组成:前缀和后缀,中间用“/”分割。本刊前缀为“10.3969”,“10.”是目录代码,“3969”是登记机构代码。本刊后缀中“j.issn.1671-6450”表示本刊ISSN 号,“xxxx.xx.xxx”表示出版年份、月份、文章编号。
13.3 DOI排在关键词下方。
14 基金项目
14.1 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等。
14.2 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在文章首页作者姓名下方以“基金项目:”作为标志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基金项目的标注应置作者单位上方。
14.3 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例如,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1171760);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00480904)。
15 收稿日期
15.1 每篇文章均应注明编辑部收到文稿的日期。
15.2 收稿日期可排印在文章末尾,同一期刊收稿日期标注位置应相同。
15.3 收稿日期采用完全表示法的扩展格式YYYY-MM-DD表示。
16 正文主体部分
16.1 主体的结构
16.1.1 参照GB/T 7713.1—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和GB/T 7713.3—2014《科技报告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写,一般分为前言、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五大部分。
16.1.2 前言:概述研究的背景、目的、研究思路、理论依据、研究方法、预期结果和意义等。仅需提供与研究主题紧密相关的参考文献,切忌写成文献综述。不要涉及本研究中的数据或结论。不要与摘要雷同。
16.1.3 方法:描述研究对象(人或实验动物,包括对照组)的选择及其基本情况,以及研究所采用的方法。临床试验研究还应说明试验程序是否经所在单位或地区伦理学委员会的批准,研究对象是否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观察对象为患者,需注明病例和对照者来源、选择标准及一般情况等。研究对象为实验动物,需注明动物的名称、种系、等级、数量、来源(包括动物合格证号)、性别、年龄、体质量、饲养条件及健康状况等。
(2)详述创新的方法及改良方法的改进之处,以备他人重复。采用他人方法,应以引用文献的方式给出方法的出处,无需详细描述。
(3)药品及化学试剂必须使用通用名称,并注明剂量和单位。确需使用商品名时,例如新药的临床试验研究,应在其通用名称后的括号内注明商品名及生产厂家。
(4)以药材研究为主题的论文,应注明药材的拉丁学名、鉴定人姓名及其工作单位。
(5)仪器、设备应注明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无需描述工作原理。
(6)应明确交代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做法。
(7)描述统计学方法及其选择依据,差异显著性检验水准,并说明所使用的统计学软件。
16.1.4 结果:应着重总结重要的研究结果,实事求是,简洁明了,数据准确,层次清楚,逻辑严谨,不应与讨论内容相混淆。以数据反映结果时,不能只描述导数(如百分数),应同时给出据以计算导数的绝对数。一般应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并给出具体的统计值。例如:t=2.85,P<0.01。
16.1.5 讨论:着重讨论研究结果的创新之处及从中导出的结论,包括理论意义、实际应用价值、局限性,及其对进一步研究的启示。如果不能导出结论,也可通过讨论,提出建议、设想、改进意见或待解决的问题等。应将本研究结果与其他有关的研究相比较,并将本研究结论与目的联系起来讨论。不必重述已在前言部分介绍过的背景和结果部分详述过的数据或资料。不应列入图或表。
16.2 层次标题及编号
16.2.1 层次标题是对本段、本条主题内容的高度概括。各层次的标题应简短明确,同一层次标题的词组结构应尽可能相同,语气一致。
16.2.2 层次标题的分级编号,推荐执行新闻出版行业标准CY/T 35—2001《科技文献的章节编号方法》,采用阿拉伯数字。
16.2.3 标题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4级。
16.2.4 文内接排的序号可用圆括号数码“(1)”“1)”或圈码“①”。
16.3 图
16.3.1 图应具有自明性。图的内容不应与正文文字及表格内容重复。
16.3.2 图应有简明确切的题名,连同图序号置于图形下方。图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依序连续编排。只有1幅图时应标注“图1”。
16.3.3 曲线图大小、比例应适中,高度与宽度之比一般以5∶7左右为宜,线条均匀,主辅线分明。纵、横标目的量和单位符号应齐全,置于纵、横坐标轴的外侧,一般可居中排列。横坐标标目的著录自左至右;纵坐标标目的著录自下而上、顶左底右。右侧纵坐标标目的著录方式与左侧相同。
16.3.4 图中的量、单位、符号、缩略语等必须与正文中所写一致。为保持图的自明性,对图中使用的缩略语应予注释。
16.3.5 图序、图题居中或齐左排印在图下方,图序与图题之间至少应留1个同类字符的空隙。图例可置于图与图题之间,或图的空白处。中文版期刊图题、图例及图内其他文字说明可以只使用中文,也可以中、英文对照,不宜仅使用英文。
16.3.6 照片图要求主要显示部分的轮廓清晰,层次分明,反差适中,无杂乱的背景。人体照片只需显示必要部位,但应能看出是人体的哪一部分。颜面或全身照片,若不需显示眼部和阴部,应加遮盖。使用特定染色方法的显微照片应标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显微照片中使用的符号、箭头或字母应该与背景有很好的对比度。涉及尺寸的照片应附有表示目的物尺寸大小的标尺。
16.3.7 图一般随正文,先见文字后见图;也可拼版制图后集中排列于正文的适当位置。拼版图应在图内排印表示图序的角码,在图的下方依序排印图序、图题。需要印在插页上的插图,应在正文引用处标明图所在插页页码,并在插页中图的上方标明文章的题名和所在页码。插页一般不编入正文连续页码,另编插图插页连续页码。
16.3.8 图宽大于版心宽度而又无法缩小制版时,可将图左转90°排,以版心高度为图宽,双页码图顶向切口,单页码图顶向订口。此类图最好占满或接近占满1页,以避免空白过多造成版式不美观。
16.3.9 每幅图须在正文中标明引用处。
16.4 表
16.4.1 表应具有自明性。表的内容不要与正文文字及插图内容重复。
16.4.2 表应按统计学的制表原则设计,力求结构简洁。横、纵标目间应有逻辑上的主谓语关系,主语一般置表的左侧,谓语一般置表的右侧。一般采用三横线表。
16.4.3 表应有序号和简明的表题,居中或齐左排印在表的上方,同一种期刊体例应一致。表序使用阿拉伯数字依序编排。只有1幅表时应标注“表1”。表序与表题之间至少应留1个同类字符的空隙。
16.4.4 表中不设“备注”栏,若有需说明的事项,可在表内有关内容的右上角标出注释符号,在表格底线的下方以相同的注释符号引出简练的文字注释。
16.4.5 表中各栏应标明标目词,参数栏的标目词一般为量或测试项目及其单位符号。若表中所有参数的单位相同,单位符号可标注在表的右上方,或表题之后(加括号)。各栏参数的单位不同,单位符号则应加括号标注在各栏标目词后或下方,或在标目词与单位符号之间以逗号“,”隔开。应用 “X±S”和“例/(%)”标明计量数据、计数数据。
16.4.6 表中同一栏的数字必须按位次上下对齐。表中不用“同上”“同左”“〃”和类似词,一律填入具体数字(包括“0”)或文字。若使用符号表示未测或未发现,应在表格底线的下方以简练文字注释。
16.4.7 表中的量、单位、符号、缩略语等必须与正文中所写一致。为保持表的自明性,对表中使用的缩略语应予注释。
16.4.8 表应随正文,一般先见文字后见表。需要转页的表,应在续表的右上角或左上角注明“续表×”,并重复排印表头。
16.4.9 表宽大于版心宽度时,可将表左转90°排,以版心高度为表宽,双页码表顶向切口,单页码表顶向订口。此类表最好占满或接近占满1页,以避免空白过多造成版式不美观。
16.4.10 每幅表须在正文中标明引用处。
16.5 量和单位
16.5.1 应严格执行GB 3100、3101和3102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
16.5.2 各种量和单位除在无数值的叙述性文字和科普期刊中可使用中文符号外,均应使用量和单位的国际符号。非物理量的单位(例如个、次、件、人等)用汉字表示。
16.5.3 量的符号通常是单个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用斜体排印(pH值例外),符号后不加缩写点(圆点)。表示物理量的符号作下标时也应用斜体排印。
16.5.4 单位符号用正体排印,无复数形式,符号后不加缩写点(圆点)。来源于人名的单位符号(例如Pa、Gy等)的首字母大写;“升”的符号可用大写“L”,也可用小写“l”,推荐使用大写;其余单位符号均为小写。
16.5.5 词头符号用正体排印,并与紧接其后的单个单位符号构成一个新的单位符号,两者间不留空隙。106以上的词头符号(例如M、G、T等)大写,其余小写。词头不能单独使用(例如“μm”不能写作“μ”),也不能重叠使用(例如“nm”不能写作“mμm”)。
16.5.6 表示量值时,单位符号应置于整个数值之后,并在其间留一空隙。但平面角的单位度(°)、分(′)和秒(″),数值和单位符号之间不留空隙。
16.5.7 一般不能对单位符号进行修饰,例如加缩写点、下标、复数形式,或在组合单位符号中插入化学元素符号等,但mmHg(毫米汞柱)、cmH2O(厘米水柱)例外,书写时单位符号与化学元素符号之间本留空。人和动物体内压力检测值的计量单位使用mmHg、cmH2O,但在文中第1次出现时应注明与kPa(千帕斯卡)的换算系数,如1mmHg=0.133 kPa,1cmH2O=0.098 kPa。
16.5.8 在图、表中表示数值的量和单位时,对量的符号明确的物理量可采用量符号与单位符号相比的形式。例如 m/kg,t/min。鉴于医学专业领域中很多检测指标难以规范量的符号,仍然可以沿用国际通用的表达方式,即列出检测指标名称,在括号内写出单位符号,例如:血糖(mmol/L);或在检测指标名称与单位符号之间隔以逗号“,”,例如:血糖,mmol/L。同一种期刊体例应一致。
16.5.9 一般情况下,统一用L(升)作为表示人体检验组分浓度单位的分母,而不使用mL(毫升)、dL(分升)、mm3(立方毫米)等作分母。但当涉及高精度测试时,可以用mL、μL(微升)等作分母。“L”与词头组合时,也可以使用小写字母。同一种期刊体例应一致。
16.5.10 单位符号可以与非物理量的单位(例如件、台、人等)的汉字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例如:件/d(件每天)。
16.5.11 在一个组合单位符号中,斜线不应多于1条。例如:mg/kg/d应写为mg/(kg·d)或mg·kg-1·d-1。
16.5.12 针灸腧穴定位中常以体表骨节为主要标志折量全身各部的长度和宽度,或以被测量者手指表面的特定距离作为度量单位,分别称为“骨度折量寸”和“手指同身寸”,不同于旧市制长度单位的“寸”,不能换算成米制单位。1997年WHO确定“寸”为经络和腧穴定位的标准计量单位。
16.5.13 表示离心加速作用时,应以重力加速度(g)的倍数的形式表达。例如:600 ×g离心10 min。或者在给出离心机转速的同时给出离心半径,例如:离心半径8 cm,12 000 r/min离心10 min。
16.5.14 ppm、pphm、ppb、ppt分别为parts per million、parts per hundred million、parts per billion、parts per trillion等英文名词的缩写形式,不能作为单位使用。
16.6 数字用法
根据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执行。
16.6.1 选用阿拉伯数字
a.在使用数字进行计量,或当数值伴有计量单位时,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b.在使用数字进行编号的场合,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c.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例如:1999年不能写成99年。日期和时间的表示采用全数字式写法。例如:2020年2月14日,写作2020-02-14或20200214或2006 02 18(年、月、日之间应留1个数字的空隙);下午3时9分38.5秒写作15:09:38.5或150938.5。
现代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事物、现象、事件,其名称的书写形式中包含阿拉伯数字,已经广泛使用而稳定下来,应采用阿拉伯数字。例如:3G手机,维生素B12。
d.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应在同一行中,避免被断开。
e.多位整数和小数的分节,可以采用千分空的方式,即从小数点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四分之一个汉字;也可以采用千分撇的方式,即整数部分每三位一组,以“,”分节,小数部分不分节。同一种期刊体例应一致。恰好四位的整数可以不分节。年份、部队代号、仪器型号等非计量数字不分节。
16.6.2 选用汉字数字
a.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句,应使用汉字。例如:二倍体、一氧化碳、十一五规划、十二指肠等。
b.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时,应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加标点,如七八个人、五十二三岁、两三家医院等。
c.非公历的历史纪年用汉字。例如: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八月十五中秋节等。
16.6.3 选用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字均可 如果表达计量或编号所需要用到的数字个数不多,选择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书写的简洁性和辨识的清晰性两方面没有明显差异时,两种形式均可使用。例如:100多件(一百多件),20余次(二十余次),50多人(五十多人)。如果要突出简洁醒目的表达效果,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果要突出庄重典雅的表达效果,应使用汉字数字。在同一场合出现的数字,应遵循“同类别同形式”原则来选择数字的书写形式。
16.6.4 参数与偏差范围的表示
a.数值的范围:一般使用浪纹连接号“~”。例如:5至10可写成5~10;但5万至10万应写成5万~10万,不能写成5~10万。
b.幂次相同的参数范围:前一个参数的幂次不能省略。例如:3×109~5×109不能写成3~5×109,但是可以写成(3~5)×109。
c.百分数范围:前一个参数的百分号不能省略。例如:20%~30%不能写成20~30%。
d.单位相同的参数范围:只需写出后一个参数的单位。例如:15~25 ℃不必写成15 ℃~25 ℃,但是不能写成15°~25 ℃。
e.单位不完全相同的参数范围:每个参数的单位必须全部写出。例如:36°~42°18′。
f.偏差范围:参数与其偏差单位相同时,单位可以只写1次,并应加圆括号将数值组合,置共同的单位符号于全部数值之后。例如:(15.2±0.2)mm。表示带中心值的百分数偏差时,可以写成(27±2)%,也可以写成27%±2%,而不应写成27±2%。
g.极限数值范围:表达极限数值范围的基本组合用语(允许用语)为“大于或等于A且小于或等于B(从A到B)”“大于A且小于或等于B(超过A到B)”“大于或等于A且小于B(至少A不足B)”“大于A且小于B(超过A不足B)”,用符号表达,分别为“A≤X≤B、A≤·≤B、A~B,A<X≤B、A<·≤B、>A~B,A≤X<B、A≤·<B、A<B以及A<X<B、A<·<B”。
16.6.5 数字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a.尾数“0”多的5位以上数字,可改写为以万和亿为单位的数。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亿等作单位(百、千、兆等词头除外)。例如:1 800 000可写成180万;142 500可写成14.25万,不能写成14万2千5百;5000字不能写成5千字。
b.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用以定位的“0”。数值有效位数末尾的“0”也不能省略,应全部写出。例如:确定有效位数到3位小数时,1.500、1.750、2.000不能写作1.5、1.75、2。
c.数值的修约按照GB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进行,其简明口诀为“4舍6入5看齐,5后有数进上去,尾数为0向左看,左数奇进偶舍弃”。例如:修约到一位小数,12.149修约为12.1;12.169修约为12.2;12.150修约为12.2,12.250修约为12.2。
d.附带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每个数值后不能省略计量单位。例如:5 cm×8 cm×10 cm,不能写成5×8×10 cm或5×8×10 cm3。
e.一系列数值的计量单位相同时,可以仅在最末一个数字后写出单位符号。例如:60、80、100 mol/L,不必写作60 mol/L、80 mol/L、100 mol/L。
f.阿拉伯数字“0”有“零”和“〇”两种汉字书写形式。一个数字用作计量时,其中“0”的汉字书写形式为“零”;用作编号时,“0”的汉字书写形式为“〇”。
16.7 统计学符号
16.7.1 排印格式按GB/T 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排印。
16.7.2 医学期刊中常用的统计学符号
a.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中位数用M。
b.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
c.t检验用英文小写t。
d.F检验用英文大写F。
e.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
f.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
g.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
h.概率用英文大写P。
16.8 名词术语
16.8.1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腧穴名称与定位、耳穴名称与定位均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应遵照执行。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1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的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
16.8.2 冠以外国人名的体征、病名、试验、综合征等,人名可以用中译文,但人名后不加“氏”(单字名除外,例如福氏杆菌);也可以用外文,但人名后不加“′s”。例如:Babinski征,可以写成巴宾斯基征,不写成Babinski′s征,也不写成巴宾斯基氏征。
16.8.3 已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以不加注释直接使用。例如:DNA、RNA、HBsAg、PCR等。不常用的、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若为中文可于文中第1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可于文中第1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例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obstructive sleep apnea syndrome,OSAS)。不超过4个汉字的名词不宜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可读性。西文缩略语不宜拆开转行。
16.8.4 中国地名以最新公布的行政区划名称为准;外国地名的译名以新华社公开使用的译名为准。
16.9 数学式和反应式
16.9.1 文章中重要的数学式、反应式等可另行排,并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号(式码)。序号加圆括号,右顶格排出。
16.9.2 较长的公式必须转行时,应在“=”或者“+”“-”“×”“/”等运算符之前或者“}”“]”“)”等括号之后转行。上下行尽可能在“=”处对齐。
16.9.3 反应式在反应方向符号“→”“←→”等之后转行。式中的反应条件应该用比正文小一号的字符标注于反应方向符号的上下方。
16.9.4 为节省版面,在不引起误解的前提下,上下叠排分式应尽量改成横排分式或负指数。16.9.5 结构式中键的符号与数学符号应严格区别,例如单键符号“─”与减号“-”,双键符号“═”与等号“=”等,避免混淆。
16.10 外文字母
16.10.1 正确使用外文字母的正斜体、黑白体、大小写和上下角标,以免发生误解。例如:“t”(吨)与“t”(时间)、“V”[伏(特)]与“V”(体积)不可混淆。
16.10.2 外文字母斜体的常用场合
a.所有的量符号和量符号中代表量及变动性数字的下角标符号。
b.用字母代表的数和一般函数。
c.统计学符号。
d.生物学中属以下(含属)的拉丁文学名。
e.化学中表示旋光性、分子构型、构象、取代基位置等的符号。例如:左旋l,右旋d,外消旋dl,邻位o,对位p,顺式Z,反式E等。
f.基因符号中的拉丁字母(注:基因符号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或由大写拉丁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组合而成)。
g.在文章中引用的外文书名、刊名和中文书名、刊名的汉语拼音名称。
h.中药方剂的汉语拼音名称。
16.11 化学元素与核素符号
16.11.1 化学元素符号应当用罗马(正)体排印,首字母大写,在符号后不加圆点。
16.11.2 核素的核子数(质量数)标注在元素符号的左上角。例如:14N,60 Co,不写成14氮或N14,60钴或Co60。
16.11.3 分子中核素的原子数标注在核素符号的右下角。例如:14N2。
16.11.4 质子数(原子序数)标注在元素符号的左下角。例如:82Pb,26Fe。
16.11.5 离子价和表明阴、阳离子的符号“+”或“-”标注于元素符号的右上角,离子价数写在符号前。例如:正2价的镁离子,应写成Mg2+,不宜写成Mg++。
16.11.6 激发态标注在元素符号的右上角。例如:99Tcm, 不写成99m锝、Tc99m或99mTc。
16.12 其他特殊问题
16.12.1 文章中不能写出患者姓名,可采用“患者”“例1”等非特定代词。某些特定领域(如放射医学)的特定情况,可按国际惯例用专指性符号代表某一特定病例。
16.12.2 病案号、门诊号、标本号、尸检号以及涉及具体患者的号码一律省略。
16.12.3 “°”是平面角“度”的符号,不能用以表示病变的程度。例如:Ⅲ度烧伤,不能写成“Ⅲ°烧伤”。
16.12.4 用“0”表示手术缝线的号数,可写成“3-0”、“4-0”,不宜写成“000”、“0000”或“3个0”、“4个0”。
17 志谢(致谢)
17.1 对参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以及对本项工作有贡献但又不够作者条件的人,可用简短的文字表示感谢。
17.2 原则上应征得被感谢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提名感谢。
17.3 志谢(致谢)一般置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志谢(致谢)不与正文的层次标题连续编码。
18 参考文献
18.1 著录格式执行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示例见附录1。加入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的期刊可以采用该委员会推荐的NLM′s Citing Medicine(http://www.ncbi.nlm.nih.gov/books/NBK7256)中的格式。
18.2 正文中参考文献的标注
18.2.1 采用顺序编码制,即按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按下述3种格式之一标注。
a.薛社普等[1],指出棉酚从体内排泄缓慢。
b.麦胶敏感性肠病的发病有3种机制参与[2,4~6]。
c.间质细胞cAMP含量测定方法见文献[7]。
正文指明原始文献作者姓名时,序号标注于作者姓名右上角(如例a);正文未指明作者或非原始文献作者时,序号标注于句末(如例b);正文直接述及文献序号将之作为语句的组成部分时,不用角码标注(如例c)。
18.2.2 图中引用参考文献,按其在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引文标注写在图的说明或注释中,图中不应出现引文标注。
18.2.3 表中引用参考文献,按其在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在表注中依次标注;或在表中单列一栏说明文献来源,该栏应列出文献第一作者姓名,在姓名右上角标注文献角码。
18.3 文后参考文献表
18.3.1 参考文献一般应采用小于正文的字号,排印在正文之后。“参考文献”字样可以左顶格排,句末不用冒号“:”;也可以居中排。同一种期刊体例应一致。
18.3.2 各篇文献应按正文标注的序号左顶格依次列出。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与正文中的序号格式一致。只有1条参考文献时,序号为“1”。
18.3.3 著录文字原则上要求用原文献文字,除版次、期号、册次、页数、出版年等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外,均应保持文献原有的形式。
18.3.4 每条文献著录项目应齐全,不得用“同上”或“ibid”表示。
18.3.5 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可以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
18.3.6 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不用“和”“and”等连词。
18.3.7 题名后标注文献类型标志对电子文献是必选著录项目,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见附录2。
18.3.8 出版项中的出版地有多个时,只著录第一出版地。
18.3.9 出版项中的期刊名称,中文期刊用全称;外文期刊可采用缩写形式。
19 文字和标点符号
19.1 严格执行《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19.2 除特殊需要(如中医古籍整理及文献考证的文章,专向境外发行的期刊等),不得使用已废除的繁体字、异体字。
19.3 应根据GB/T 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正确使用标点符号。以下为使用标点符号需要注意的几点。
a.在中文版医药卫生期刊中,句号可用“。”,也可用“.”,以采用“。”为宜。
b.表示数值范围的连接号可用“~”(浪纹),也可用“—”(一字线),但表示年历、月历和日历时间段的连接号一律用一字线。在参考文献表中表示文献页码起止范围时,为与外文文献表达方式统一,应采用连字符。连接复合词、重叠词的两个部分的连接号,用连字符。
c.省略号应采用两个三连点“……”,其后不写“等”字。
d.撰写外文文章时应遵循外文习惯使用标点符号。例如:英文无顿号“、”,应使用逗号“,”;无浪纹连接号“~”,应使用连字符“-”;无书名号“《》”,书名、刊名用斜体排印。
20 稿约
20.1 期刊应有较详细的稿约,每年至少刊登1次,一般刊登在每年(或每卷)第1期或第7期的适当位置。其他未刊登稿约的各期,应在目次表中注明“本刊稿约见本卷第×期第×页”。
20.2 稿约中应包括期刊的性质、办刊宗旨、读者对象、投稿与撰稿要求、不采用稿件是否退稿以及编辑部联系办法等内容。
20.3 为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避免一稿两投或多投,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在稿约中写明自稿件收到多长时间内发出稿件处理通知。
21 总目次和索引
21.1 每卷(或年)终编印主题索引,供全卷(或年)合订成册时装订在卷首。其版头应标明刊名、卷次和出版年份。
21.2 每卷(或年)终应编印主题索引,按主题词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著录项目:主题词名、题名、作者姓名(3名以上作者可只列出前3名,后加“,等”字)、期号、起始页码或起止页码。
21.3 主题索引另编页码,不与正文部分混同连续编页码,并应从单页起排。
22 增刊和特刊
22.1 增刊是指正常期次以外增加出版的期刊。“增刊”字样应排印在封一、目次页版头、页眉和版权标志块等位置。
22.2 增刊的内容必须符合正刊的业务范围,开本和发行范围必须与正刊一致。
22.3 增刊可以编入总期号、总目次和索引。
22.4 期刊的特刊(或专辑)是指按照某一专题或特殊需要而编辑出版的期刊,它可以是正刊的某一期,也可以是增刊。应在其封一上注明“××××特刊”或“××××专辑”。